文化部115年度「臺灣藝術研究補助」自114年11月14日起受理提案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118644號函辦理公告。
二、為鼓勵民間組織團體共同投入重建臺灣藝術史工作,文化部特訂定「文化部臺灣藝術研究補助作業要點」,補助辦理臺灣藝術史研究、詮釋、盤點蒐集及培育研究人才計畫及推展藝術史多元面貌及加值應用計畫。
三、本補助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等團體或組織,補助計畫期程以單(115)年度為原則,如有需求可研提跨年度計畫,惟應於116年底前執行完成,其餘相關規定詳見補助作業要點。
四、本補助自114年11月14日上午9時起至12月15日下午5時止受理線上申請,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下載及提交相關資料。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前,應填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五、本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如有相關事宜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李先生,電子信箱:pj0037@moc.gov.tw、電話:02-8512-6522。
公告承辦: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郝家琪
公告期限: 2025-11-12 ~ 2025-12-15
公告編號: 7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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