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4年12月4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40000126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行政會議
修訂「校外機構合聘教研人員作業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
一、公告本校「校外機構合聘教研人員作業要點」暨「學術合作契約書」修訂版,自公告後施行。上項修訂,業經114年11月25日行政會議通過。
二、公告事項:
(一)為使本要點適用對象放寬於與校外機構合聘教師及研究人員,修訂名稱為「校外機構合聘教研人員作業要點」。
(二)修訂內容為第1至第9點全文修正。
(三)「學術合作契約書」修訂內容為第3至第7點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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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構合聘教研人員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