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及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
二、本計畫案受理一年內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其他政府機關或長庚醫學研究申請研究計畫,經審查未獲通過案,始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檢附書面資料如下,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一)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表乙份。
(二)專題研究計畫書1式4份。
(三)原未獲補助計畫之審查意見1式4份。
(四)研究計畫原創性比對自我檢核資料之佐證乙份(如華藝 SYMSKAN 文獻相似度檢測或 iThenticate 論文原創性比對)。
(五)近3年內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研習證明乙份。
(六)視研究計畫性質之需求,檢附醫學倫理委員會、人體試驗委員會、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或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核准文件。
(七)計畫推薦送審/迴避名單乙份(非必要)。
(八)前次計畫補助發表刊登證明乙份(首次申請者,免附)。
四、相關辦法(表單),可於本校網頁(首頁)→規章辦法搜尋網→規章總覽→關鍵字: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及經費補助作業要點(網址https://web.cgust.edu.tw/Law.Net/LawView.aspx?SID=156)
五、本計畫執行期限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同一期間範圍內僅能執行乙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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