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境外合作交流學校學生至本校進修實施辦法」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7月18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116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行政會議
廢止「境外合作交流學校學生至本校進修實施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有關本校目前在境外生之招生推廣、姊妹校合作及國際交流等核心業務,現已由國際事務處統籌辦理。
為符實際業務權責分工,爰於115年6月23日行政會議決議通過廢止本實施辦法,後續由國際事務處依業務推動需求、國際交流政策及發展方向,另行研訂相關規範,教務行政單位則依權責配合協助辦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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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境外合作交流學校學生至本校進修實施辦法
公告承辦: 教務處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6-07-18 ~ 2027-07-17
公告編號: 7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