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115年度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依據本校「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獎勵作業要點」規定,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如說明三)送研究發展處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及本校「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獎勵作業要點」受理申請。
二、申請人於補助起始日(115年8月1日)前一年內曾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研究計畫,且須符合下列條件者,始得提出申請。
(一)本校現職(任職一年以上)或新聘(於國內學校第一次聘任)之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相關認定標準,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當年徵求公告辦理。
(二)以學校名義執行產學研究計畫、著作發表、專業展演或專利技術報告者。
三、申請檢附書面資料如下,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獎勵申請表(含電子檔)。
(二)佐證資料:
1、計畫核定清單/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書。
2、論文刊登之標題頁及學術刊物評比,例如ISI List。
3、其他相關佐證。
四、相關辦法(表單),可於本校網頁→校務資訊專區→規章辦法搜尋網→規章總覽→選取「研究發展處產學技術合作組」搜尋→點選規章「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下載。
五、採計區間:近一(學)年度內,即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或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近三(學)年度內,即為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或112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公告承辦: 研究發展處產學技術合作組 郝家琪
公告期限: 2026-08-14 ~ 2026-08-28
公告編號: 7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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