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5年10月16日臺教授青字第1150000438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薦資格為「歷史文化、藝術交流(音樂、美術、表演藝術)、電子電機機械、環境永續與氣候行動、健康促進及社會照顧、教育合作與學習、社會參與與志願服務、創業育成與產業交流、地方創生與觀光發展、時尚設計與美學、外交與公共政策、運動體育交流、動物保育與生態關懷、餐飲廚藝、數位應用傳媒、財務金融經濟、災害防治、生物醫學或其他相關領域專長之專家學者。」或「具實務經驗且熟悉青年國際交流、海外見習、志工服務或跨國合作事務者。」
三、符合資格且有意推薦者,請於115年11月13日前填寫「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委員推薦表」,寄送人事室承辦人辦理。
四、相關函文及推薦表請參閱附件。
公告承辦:
人事室 何慧玲
公告期限:
2026-10-28 ~ 2026-11-13
公告編號:
7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