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所)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07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004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廢止「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所)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系所合一,本辦法已重新修正修正為「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制定部門亦修正為「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故廢止本辦法。
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所)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廢止「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所)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系所合一,本辦法已重新修正修正為「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碩士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制定部門亦修正為「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系」,故廢止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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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承辦:
護理學院高齡暨健康照護管理研究所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6-01-07 ~ 2027-01-06
公告編號:
75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