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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有關遴選性別平等工作會第七屆委員推薦事項。請查照。

一、依桃園市政府115年7月27日府勞條字第11502048414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薦,須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人士,任期自115年12月25日至117年12月24日。符合資格且有意推薦者,請於115年8月28日前,檢送推薦表,送人事室辦理。
三、相關函文及資料請參閱附件。
公告承辦: 人事室 何慧玲
公告期限: 2026-08-05 ~ 2026-08-28
公告編號: 77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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