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科技大學林口校區115學年度畢業照攝影廠商方案說明
壹、公告名稱:
長庚科技大學林口校區115學年度畢業照攝影廠商方案說明。
貳、公告對象:
國內各大攝影公司及攝影相關機構。(北部地區優先)。
參、廠商資格及提供資料:
一、擬承辦之廠商,必須為攝影公司及攝影相關機構。
(需符合且提供以下資料及相關影本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設有專業美工設計暨修片人員。
4.近三年內至少承接3所不同國內大專校院畢業照攝影案件,並提供其中至少2校之相關作品(含2吋學位照、團體照及生活照)及承接合約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5.擬訂定補拍、學生挑選照片之相關計畫。
※備註:以上文件或證件若為影本,須加蓋貴公司之大小章,以證明視同正本。
二、拍攝地點:以本校校園為拍攝原則。
三、拍攝內容:
正式拍攝-學位證件照(學、碩士服)、班級團體照(學、碩士服)。
四、拍攝工作人員:
1.拍攝時需有攝影師 1 名,挑選照片人員 1 名及整理服裝儀容 1 名。
2.拍攝品質應維持與方案說明及所提供樣本相當之品質。
肆、廠商資料審查:
1.廠商所提供之作品應為自行承製之作品,如經查證有冒用、偽造或不實情形,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之資格。
2.廠商如有重大違約、履約爭議或其他足以影響履約能力之情事,本校得視情形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之資格。
3.所提供之申請、資格或相關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形者。
4.所附文件未蓋上公司負責人之大小章及資料不齊全者。
5.資料繳交逾時者,或有上述不符資格之情形者,本校得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及投票之資格。
伍、廠商說明及詢答期程: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由本校課外活動組(以下簡稱本組)就廠商所提供之資格文件進行基本審查,符合本公告所列資格及資料要求之廠商,始得進入第二階段方案說明。
二、第二階段(方案說明及詢答):
由本組於115年10月7日(三)17:00前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各廠商於115年10月21日(三)17:00後依安排時段蒞校進行方案說明及詢答,內容包含個人照、團體照及相關服務方案。
三、廠商方案說明及詢答由本組協助辦理,提供畢業生了解各廠商之服務內容、拍攝方式、商品及價格方案;廠商之選擇由各畢業班推派代表1名參與投票,每班限投1票。
四、由各畢業班代表投票選出一家廠商,作為115學年度林口校區畢業照攝影服務廠商,以得票數最高者為本次選定廠商。
五、如遇最高票數相同情形,則由原投票代表針對同票廠商進行第二輪投票,以得票數最高者為本次選定廠商。
陸、其他規範及附帶作業要求如下:
一、本次拍攝畢業照內容需有:
1.個人證件照 2 吋 8 張、1 吋 8 張(脫帽)。
2.班級團拍照(8*12)2 張。
3.上述兩項須提供電子檔。
4.承製廠商須於方案資料中提供所承製商品及價格方案資訊。
5.廠商如另提供加值服務或優惠內容,應於方案中明確列載,其內容及適用條件以雙方簽訂之合約為準。
二、所定基本方案價格均需為含稅價。廠商所提供之基本畢業照方案,其規格、樣式、電子檔及所附配件,均應包含於所定價格內,不得另行增收費用;如有其他加購或加值服務,應事先明確載明品項、內容及收費標準。
三、攝影器材及其餘衍生之運送費用皆由廠商自付。
四、必須有專人負責協助拍攝畢業照、團照之一切事宜,以達製作之順利。
五、廠商應於方案中明列補拍時間、補拍方式、補拍費用(如有)、照片挑選方式、修片次數。
六、廠商應依本校提供之畢業班級及可拍攝時段,自行擬定初步拍攝時程表,送本校確認後執行;如需調整,由廠商負責後續聯繫及通知。
七、廠商,在拍照期間,嚴禁任何推銷行為,避免造成拍照進度延宕,現場至少須有三名工作人員(攝影師一名,挑片人員一名及服裝儀容整理助理一名)協助廠商拍照。
八、廠商應設置專責聯絡窗口,負責學生個人照、團體照、照片挑選、修片、補拍、成品交付及相關問題之諮詢與處理。
柒、備註:
一、請欲承辦之廠商將各項資料、樣本及書面報告整合為單一PDF檔案(作品集得另以雲端連結提供),於115年10月5日 (一)17:00 前寄送至rychang@mail.cgust.edu.tw
主旨為:長庚科技大學林口校區115學年度畢業生團體(個人)照方案-廠商公司名。
二、本案聯絡人張任妤小姐,電話 (03)211- 8999 分機 1113。
三、本組保有此活動變更、異動之權力,如有變更以本組公告為主。
長庚科技大學林口校區115學年度畢業照攝影廠商方案說明。
貳、公告對象:
國內各大攝影公司及攝影相關機構。(北部地區優先)。
參、廠商資格及提供資料:
一、擬承辦之廠商,必須為攝影公司及攝影相關機構。
(需符合且提供以下資料及相關影本證明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3.設有專業美工設計暨修片人員。
4.近三年內至少承接3所不同國內大專校院畢業照攝影案件,並提供其中至少2校之相關作品(含2吋學位照、團體照及生活照)及承接合約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5.擬訂定補拍、學生挑選照片之相關計畫。
※備註:以上文件或證件若為影本,須加蓋貴公司之大小章,以證明視同正本。
二、拍攝地點:以本校校園為拍攝原則。
三、拍攝內容:
正式拍攝-學位證件照(學、碩士服)、班級團體照(學、碩士服)。
四、拍攝工作人員:
1.拍攝時需有攝影師 1 名,挑選照片人員 1 名及整理服裝儀容 1 名。
2.拍攝品質應維持與方案說明及所提供樣本相當之品質。
肆、廠商資料審查:
1.廠商所提供之作品應為自行承製之作品,如經查證有冒用、偽造或不實情形,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之資格。
2.廠商如有重大違約、履約爭議或其他足以影響履約能力之情事,本校得視情形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之資格。
3.所提供之申請、資格或相關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形者。
4.所附文件未蓋上公司負責人之大小章及資料不齊全者。
5.資料繳交逾時者,或有上述不符資格之情形者,本校得取消其參與本次方案說明及投票之資格。
伍、廠商說明及詢答期程: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由本校課外活動組(以下簡稱本組)就廠商所提供之資格文件進行基本審查,符合本公告所列資格及資料要求之廠商,始得進入第二階段方案說明。
二、第二階段(方案說明及詢答):
由本組於115年10月7日(三)17:00前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各廠商於115年10月21日(三)17:00後依安排時段蒞校進行方案說明及詢答,內容包含個人照、團體照及相關服務方案。
三、廠商方案說明及詢答由本組協助辦理,提供畢業生了解各廠商之服務內容、拍攝方式、商品及價格方案;廠商之選擇由各畢業班推派代表1名參與投票,每班限投1票。
四、由各畢業班代表投票選出一家廠商,作為115學年度林口校區畢業照攝影服務廠商,以得票數最高者為本次選定廠商。
五、如遇最高票數相同情形,則由原投票代表針對同票廠商進行第二輪投票,以得票數最高者為本次選定廠商。
陸、其他規範及附帶作業要求如下:
一、本次拍攝畢業照內容需有:
1.個人證件照 2 吋 8 張、1 吋 8 張(脫帽)。
2.班級團拍照(8*12)2 張。
3.上述兩項須提供電子檔。
4.承製廠商須於方案資料中提供所承製商品及價格方案資訊。
5.廠商如另提供加值服務或優惠內容,應於方案中明確列載,其內容及適用條件以雙方簽訂之合約為準。
二、所定基本方案價格均需為含稅價。廠商所提供之基本畢業照方案,其規格、樣式、電子檔及所附配件,均應包含於所定價格內,不得另行增收費用;如有其他加購或加值服務,應事先明確載明品項、內容及收費標準。
三、攝影器材及其餘衍生之運送費用皆由廠商自付。
四、必須有專人負責協助拍攝畢業照、團照之一切事宜,以達製作之順利。
五、廠商應於方案中明列補拍時間、補拍方式、補拍費用(如有)、照片挑選方式、修片次數。
六、廠商應依本校提供之畢業班級及可拍攝時段,自行擬定初步拍攝時程表,送本校確認後執行;如需調整,由廠商負責後續聯繫及通知。
七、廠商,在拍照期間,嚴禁任何推銷行為,避免造成拍照進度延宕,現場至少須有三名工作人員(攝影師一名,挑片人員一名及服裝儀容整理助理一名)協助廠商拍照。
八、廠商應設置專責聯絡窗口,負責學生個人照、團體照、照片挑選、修片、補拍、成品交付及相關問題之諮詢與處理。
柒、備註:
一、請欲承辦之廠商將各項資料、樣本及書面報告整合為單一PDF檔案(作品集得另以雲端連結提供),於115年10月5日 (一)17:00 前寄送至rychang@mail.cgust.edu.tw
主旨為:長庚科技大學林口校區115學年度畢業生團體(個人)照方案-廠商公司名。
二、本案聯絡人張任妤小姐,電話 (03)211- 8999 分機 1113。
三、本組保有此活動變更、異動之權力,如有變更以本組公告為主。
公告承辦: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張任妤
公告期限:
2026-09-16 ~ 2026-10-21
公告編號:
77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