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教育部函,有關轉知檢送116年度「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推薦作業。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15年10月16日臺教社(二)字第1152402914號函辦理。116年度推展家庭教育績優人員暨團體推薦資格為頒獎年度前2年間,持續致力推展家庭教育事務卓有成就之個人或團體,推薦表內各項具體事蹟時數比率之計算以「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統計區間。
二、本推薦自116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31日止受理,如有意推薦者,請以簽呈經校長核准後,檢送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三、相關函文及資料請參閱附件。
公告承辦: 人事室 何慧玲
公告期限: 2026-10-20 ~ 2026-10-27
公告編號: 78196
批次下載附件[下載ZIP檔]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