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20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0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50000165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廢止「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
鑒於學術倫理議題日趨重要,並研發處已於115年1月20日制訂通過「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實施要點」,該要點受理學術倫理案件適用對象包含教師、學生、畢業生,內容已臻完備且足以涵蓋本要點範疇。為避免法令重疊,落實行政簡化,廢止本要點。
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廢止「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自公告日起實施。
鑒於學術倫理議題日趨重要,並研發處已於115年1月20日制訂通過「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實施要點」,該要點受理學術倫理案件適用對象包含教師、學生、畢業生,內容已臻完備且足以涵蓋本要點範疇。為避免法令重疊,落實行政簡化,廢止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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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承辦:
教務處課務組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6-10-20 ~ 2027-10-19
公告編號:
78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