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有關辦理第7屆食品安全委員會府外委員推薦事項。請查照。
一、依臺北市政府115年11月2日府授衛食藥字第11531512181號函辦理。
二、旨揭推薦,須具備聘任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相關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學者。符合資格且有意推薦者,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檢送推薦表寄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三、相關函文及資料請參閱附件。
二、旨揭推薦,須具備聘任食品科學、餐飲管理、分析化學、毒理學、醫學、法學、風險評估、流行病學等相關專門學術經驗之專家學者。符合資格且有意推薦者,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檢送推薦表寄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
三、相關函文及資料請參閱附件。
公告承辦:
人事室 何慧玲
公告期限:
2026-11-03 ~ 2026-11-10
公告編號:
78361
臺北市政府 函.pdf
臺北市政府 函
臺北市政府第7屆食品安全委員會 自薦推薦簡章.pdf
臺北市政府第7屆食品安全委員會 自薦推薦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