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
一、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
二、詳見附件。
二、詳見附件。
公告承辦:
人事室 曾瑞安
公告期限:
2025-10-15 ~ 2025-10-22
公告編號:
74483
教育部書函.pdf
教育部書函客家委員會函.pdf
客家委員會函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規定.odt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規定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總說明.odt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總說明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odt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六點、第十點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