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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獎勵」,請依規定時程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16
一、依據本校「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獎勵辦法」辦理,申請前請務必參閱辦法內容。
二、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屬教學單位提出獎勵申請,檢附資料如下:
(一)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獎勵申請表
(二)佐證資料:經覆核之校務基本資料庫佐證及繳款單據
三、院級單位請於【115年4月30日中午12時前】,將院教師評審委員會完成審定相關文件送交研發處。
四、「校務基本資料庫-校園版」預計於3月2日開放填報,請申請人確認資料均正確無誤後再提出申請。

相關連結: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獎勵辦法
公告承辦: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陳雅瑜
公告期限: 2026-01-15 ~ 2026-04-30
公告編號: 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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