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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增修訂資材類「小額採購之指定通路自購」核銷作業。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27
一、 依據總管理處2026年5月19日總經字On150515003公佈函辦理。
二、 擴大資材類小額材料自購作業效益,其指定通路核銷金額調高至NTD30,000(含)以下,(如會計室另有規定時,應遵循會計室規定辦理)。配合核決權限規定,核銷金額NTD20,000元以上案件者,其粘貼單應送校長核簽。
三、 增加自購購買管道,由原指定實體及虛擬通路【24個】新增至【74個】通路(新增實體通路28個、虛擬通路22個),讓小額自購作業運作更順暢與完善。
四、 電腦主機(含筆電)及軟體類不論金額大小,限制不得以資材類小額材料自購方式購置,應開立請購單辦理請購作業。
五、 相關表單請至【總務處→採購專區→採購規範與相關資訊→小額採購之指定通路自購核銷作業】下載參考使用
六、 上項作業自即日起實施。
公告承辦: 總務處事務組 梁慧玲
公告期限: 2026-05-27 ~ 2027-05-01
公告編號: 7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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