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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副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擔任執行秘書,並由校長指派一至二位遴聘委員擔任副執行秘書
(一)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人事室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二)遴聘委員:由各一級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分別推舉職工代表、教師代表候選人若干名,由校長就中遴選之,並得聘家長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為委員。
(三)學生委員:依本校學生代表出席校級會議選派辦法,推派三名學生代表參加,其中需包含男、女性別。

◎防治組之職掌如下:
1.對違反性別平等事件處置與輔導
2.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與處理

◎教育組之職掌如下:
1.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
2.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宣導推廣與服務
3.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在職訓練
4.營造與展現校園性平文化

◎環設組之職掌如下:
1.人身安全及無性別歧視之友善環境建構
2.安全校園空間檢核機制建立